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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2021-11-05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我行向同时符合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我行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而形成的贷款组合。

产品特点:
1.放款速度快;
2.还款方式灵活;
3.期限最长可达30年;
4.担保方式多样

适用人群: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证明;
4.结婚证/离婚证;
5.个人收入证明;
6.合法有效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一手楼)/买卖双方交易合同、卖房人房产证及定金收据或转账凭证(二手楼)。
(注:具体办理条件及程序以我行相关规定为准;具体贷款额度、年化利率等以届时实际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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