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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农商银行关于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保障银行询证函业务回函效率及服务质量,现将有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受理方式及地址

我行已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函证平台,可以受理该平台发起的电子函证业务。银行询证函可采取纸质或电子函证形式,我行集中受理和集中回函的机构为运营管理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223号农商银行大厦三楼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35579(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电子邮箱:hzgzzy@zhnsb.com.cn

二、纸质函证受理要求

(一)函证请加盖被函证单位预留签章及骑缝章,并将被函证单位预留签章处加盖的签章用作骑缝章,印章类型可以是被函证单位的公章、预留印鉴章、公章加预留印鉴章三种形式之一。如函证涉及多个账户且账户的预留印鉴不同,请加盖扣款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以便我行扣款。如遇账户注销等其他特殊情况,请具体咨询我行受理机构并配合我行提供签章及资料。

(二)跟函办理手续: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需携函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原件进行现场跟函。跟函经办人员现场取走回函的,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于我行寄回的回函文件以及未按照《操作指引》和我行受理要求的退函,邮费均采取到付方式,即由收件人支付邮费。

三、数字函证受理要求

(一)办理条件

已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函证平台的第三方机构

(二)办理方式

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函证平台向我行发起电子询证函申请。

(三)被函证单位授权与缴费

被函证单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到开户机构办理电子函证的授权与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审计类询证函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采用《银行询证函(格式一)》和《银行询证函(格式二)》;验资类询证函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采用《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二)函证格式应符合《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于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具体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一份询证函只可列示一个函证基准日。

(三)询证函的抬头可以填写总行或分支机构,回函范围均为全行范围。

(四)询证函的回函印章为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函专用章”。

(五)询证函收费价格:200元/笔(同一账户名称可合并函证)。若约定从单位结算账户收取的,需确保账户状态及余额满足扣款条件;若扣费账户无法扣费或未明确扣费账户或约定以现金方式收取的,应在接到我行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前往任一营业机构办理缴费。

(六)对于未满足《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及我行受理要求、未及时缴纳服务费用或其他我行无法受理的纸质来函,我行将通过电子邮箱通知发函机构予以退函。

五、业务服务与投诉电话

(一)业务咨询或对回函内容真实性、完整性有疑虑的可联系我行集中受理机构。

(二)业务咨询、投诉与建议可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6138。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通告。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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