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六条规定,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列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我行存量授信额度9.3亿元。本次予以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投资授信额度0.3亿元、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专项授信额度1亿元、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专项授信额度1亿元,总授信额度维持在9.3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权的法人股东。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2.关联人基本情况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是珠海市国有企业,成立于1986年5月,注册资本169.2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光宁,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主营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包括教育产业、投资担保、汽车销售、建材销售、物业管理在内的几大主营业务体系,并向文化产业等新兴领域拓展,由此发展了8家上市公司,以及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内的企业组织体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列的关联交易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遵循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本次新增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关联交易金额为9.3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2024年一季度末为101.38亿元)9.17%,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授信业务,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六)上述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审议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列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并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该事项符合本行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风险可控,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本行、存款人、中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同意上述事项。
二、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列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
2023年9月11日,本行予以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综合授信总额度8.97亿元,其中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9亿元、珠光(珠海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44亿元、珠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2亿元、珠海市成泰置业有限公司0.79亿元、珠海市珠光发展有限公司1.65亿元。2023年12月27日,珠光集团成为我行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珠光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我行的存量综合授信业务被纳入我行关联交易管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权的法人股东。珠光(珠海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珠海市珠光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珠海市成泰置业有限公司为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2.关联人基本情况
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珠海市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黄智饶,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207号,主营资产经营、实业投资与开发。珠光(集团)有限公司1981年创立于澳门,是改革开放后珠海市首家驻澳门、香港的“窗口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工程、商贸、房地产、旅游等,资产分布在澳门、香港、内地。珠光(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以“与珠海共发展”为己任,扎根澳门、服务澳门已40年。珠光(集团)有限公司曾为珠海市的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澳门经济繁荣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随着业务发展,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1999年在珠海成立,原位于澳门的珠光(集团)有限公司成为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二级公司。目前,珠光控股下属运营的境内外企业35家,资产总额超过人民币67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遵循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我行存量综合授信总额度8.97亿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2024年一季度末为101.38亿元)8.85%,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授信业务,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六)上述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审议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列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并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该事项符合本行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风险可控,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本行、存款人、中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同意上述事项。
三、珠海威尔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
珠海威尔投资有限公司在我行存量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3亿元,已归还贷款本金累计0.15亿元,现贷款余额2.85亿元,本次新增额度1.3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总额度为4.15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珠海威尔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河北普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武安市喜鹏冶金物资经贸有限公司)持有我行166881878股,占我行总股本4%,同时珠海威尔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璐的父亲孙志中任我行股权监事。
2.关联人基本情况
珠海威尔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17日,注册资本2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璐,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南湾北路11号1栋,主营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五金交电、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苗木、市场营销策划、室内装修及设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珠海威尔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开发建设位于珠海市南湾大道西侧、环山路东侧的“南湾假日广场”项目。担保人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5日,注册资本1.80亿美元,法定代表人石跃强,主营生产和销售钢铁。自2005年起,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连续17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2021年居中国企业500强第268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109位),2020年以来,通过兼并重组逐步形成综合型钢焦联合企业,产品通过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是河北省著名板材生产基地。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综合实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珠海威尔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遵循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4.1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2024年一季度末为101.38亿元)4.09%,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授信业务,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六)上述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审议珠海威尔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查同意,并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该事项符合本行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风险可控,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本行、存款人、中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同意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